指鹿为马,这个做药的被判刑6个月,还罚了2万

    添加日期:2017年12月8日 阅读:2181

    2017年11月,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案子。

    案情很简单:

    2015年7、8月份,被告人吴某通过阿里巴巴网页,搜寻到刘某注册的河南XX公司销售“痛可冷服贴”、“消痛冷敷贴”(均为医疗器械)的相关产品信息后,即与该公司联系,以9元/贴的价格,先后于2015年9月26日、12月11日及2016年1月6日三次从河南XX公司购进“痛可冷敷贴”裸贴300贴。

    吴某又从网上下载该产品的广告宣传信息,通过网商制定30个包装盒,将“痛可冷敷贴”包装成“**百年秘方膏药”,冒充中药。

    然后,吴某以批发价30元/贴、零售价50元/贴的价格,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向史某(另案处理)等人销售。

    其中,吴某先后三次销售给史某120贴,获利2500余元。公安机关在吴某家依法扣押尚未销售“**百年秘方膏药”5盒。

    2016年3月2日,吴某主动至公安局投案,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。

    2017年7月,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吴某为非法获利,将医疗器械重新包装后冒充药品销售,其行为构成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被告人吴某系自首,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。依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吴某犯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罚金2万元。对公安机关扣押的假药依法予以没收。

    一审宣判后,吴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吴某主张:本人不存在生产、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故意,一审判决也未认定假药成分及对人体有危害性的客观事实,其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,一审量刑过重。

  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吴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将医疗器械包装成药品对外进行销售,其行为已构成生产、销售假药罪。

    二审法院认为:

    1、根据法律规定,药品的生产、经营应经药监部门批准并予以许可。吴某在未经许可,且不了解“痛可冷敷贴”的情况下购买裸贴,为获取非法利益自行下载虚假信息对其包装,冒充药品对外销售,符合生产、销售假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。

    2、吴某销售的“**百年秘方膏药”经药监鉴定为医疗器械,且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,依法应认定为假药。至于假药的具体成分等不影响生产、销售假药罪的认定。

    3、吴某将医疗器械包装成药品对外进行销售,既有生产行为,又有销售行为,社会危害性比较大,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。一审判决考虑其所具有的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,所判刑罚并无不当。

    综上,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上诉人吴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,二审法院不予支持。

    徐州市中院终审裁定如下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    吴某非要把医疗器械产品包装成药品销售,获利没有多少,反而被判刑6个月,还罚了2万。这个代价实在不小了。

    尽管药品和医疗器械都属于医药产品,但药品就是药品,医疗器械就是医疗器械,该怎么卖就得怎么卖。


    责任编辑:赵帅超 WWW.1168.TV 2017-12-8 11:25:38

    文章来源: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 做药的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